辽政办公开〔2015〕22号
 

365-体育在线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
第一次普查“检查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全省政府网站普查统计摸底工作已于5月上旬结束,共有1658家网站上报了基本信息。自5月中旬开始,普查工作进入检查整改阶段。为切实做好检查整改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对网站栏目内容进行自查和整改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督促本地区各级各类网站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各网站要按照国办发〔2015〕15号和辽政办明电〔2015〕20号文件要求,对照《政府网站普查整改评分标准》(附后),逐项功能、逐个栏目、逐个考察点地进行认真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无误、回应服务到位。在确认符合标准后,经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办公厅(室)同意,填写上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以下称“自查评分表”)。
  完成时限:6月30日
  (二)开展网站检查和评分工作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负责对本级政府部门网站(含参公事业单位)和下一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整改、评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网站限期整改。要严格按照评分内容和标准对各网站进行评分,填写上报各网站《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以下称“检查评分表”)。
  完成时限:7月31日
  (三)开展网站核查验收工作
  各市政府办公厅(室)负责,8月15日完成对本地区网站的核查和验收,确保本地区政府网站整体达标。
  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核查,对核查不达标的责令关闭,并对部门和所在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检查结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内容。
  完成时限:8月31日
  二、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网站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进行彻底整改,力争无扣分项。对自评扣分栏目要向上级政府办公厅(室)提交书面说明;上级政府办公厅(室)对于说明不合理的扣分栏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检查和评分工作采用分级负责制,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务必负好责,把好本级政府部门网站和下一级政府门户网站整改和自评关。作为国办对各网站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自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表”均独立上报,且提交后不可修改,提交前务必做好检查,确保真实准确。
  (三)阶段性工作专题网站、政府业务系统入口的网站(无需对外公开信息或互动)、已填报信息表但不在普查范围内的网站等,由主管部门或市政府办公厅(室)确认同意后,于6月5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查,可纳入此次普查的例外,只做统计摸底阶段的基本信息填报,不作打分考核。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核查工作,如发现以政府域名或以政府部门名义开通,但不是由政府部门主管的网站,要立即协调通信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其关停。
  (五)省政府办公厅开通了“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交流QQ群(群号:366021258),请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相关同志、各网站负责人加入该平台,保持日常沟通联系,实时在线交流,答疑解惑。联系人:安立军;联系电话:024-86893706。
  附件:政府网站普查整改评分标准

  365-体育在线办公厅          
  2015年6月1日      

附件:

政府网站普查整改评分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精神,结合国办网站普查培训班提出的新要求,基于解决网站运维管理水平不佳、信息内容保障能力较差等问题,设置政府网站普查整改评分标准。
  一、单项否决指标
  网站首先按“单项否决指标”检查。单项否决指标设站点无法访问、网站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严重错误、互动回应差5个二级指标,如果网站出现其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则被判定为不合格网站,实施单项否决,责令关停整改。
  (一)站点无法访问
  考察点:首页打不开的次数占全部监测次数的比例。
  扣分细则: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比例累计超过(含)5%,即单项否决。
  (二)网站不更新
  考察点: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情况。如果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栏目信息的更新情况。
  扣分细则:①监测2周,首页栏目无信息更新,即单项否决。②在网站首页、信息列表页及内容页均未注明信息发布的具体日期,视为网站不更新(下同),单项否决。③机构职能、业务介绍、白皮书、普及知识、历史性的工作专题等栏目,不考察更新情况,但其信息准确性在相应指标中考察。
  (三) 栏目不更新
  考察点: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信息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网站中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网站中的空白栏目数量。
  扣分细则:下列情形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①在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动态、要闻类栏目,6个月内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②其他栏目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注:根据公众的认知常识,结合栏目内容、业务特点进行判断,如“年度工作计划”栏目超过1年未更新、“工作总结”栏目超过1年未更新等),累计超过(含)10个;③空白栏目(无内容栏目、仅有测试信息栏目和显示建设中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
  (四)严重错误
  考察点:网站存在严重错别字,虚假或伪造内容,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扣分细则:下列情形出现任意一种,单项否决:①网站出现严重错别字(例如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写成“中华人名共和国”);②存在虚假或伪造内容(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字、图片、视频,如经PS处理的领导调研图片等);③存在反动、暴力、色情等文字图片、音视频信息。
  (五)互动回应差
  考察点:互动回应类栏目长期未回应的情况。
  扣分细则: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政务咨询类栏目(在线访谈、调查征集、举报投诉类栏目除外)中存在对公众信件、留言应及时答复处理,但超过三个月未回应的,或经核实被公众媒体举报的,单项否决。
  二、扣分指标
  网站未被“单项否决”,则进入“扣分指标”程序检查。扣分指标设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互动回应、服务实用情况4个一级指标,并分设10个二级指标。各项指标扣分不设上限,累计扣分超过40分的,则判定为不合格网站,责令关停整改。
  (一)网站可用性
  1.首页可用性
  考察点:首页打不开的次数占全部监测次数的比例。
  扣分细则: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累计超过(含)15秒网站打不开的次数比例,每1%扣5分;超过(含)5%的直接单项否决。
  2.链接可用性
  考察点:首页及其他页面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数量。
  扣分细则:①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1分,如果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②其他页面的链接,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0.1分。
  (二)信息更新情况
  1.首页栏目
  考察点: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数量,如果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栏目信息更新情况。
  扣分细则:监测2周,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少于10条的,扣5分;无更新的,直接列入单项否决。
  2.基本信息
  考察点:基本信息更新是否及时,内容是否准确。
  扣分细则:①监测时,动态、要闻类栏目2周内无更新,每发现1个栏目,扣3分;②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6个月无更新,每发现1个栏目,扣4分;③人事、规划计划类栏目1年内无更新,每发现1个栏目,扣5分;④机构设置及职能、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等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1次扣1分。
  (三)互动回应情况
  1.政务咨询类栏目
  考察点:渠道建设情况;栏目使用情况。
  扣分细则:①未开设栏目的,扣5分;②开设了栏目,但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栏目中无任何有效信件、留言的,扣5分。
  2.调查征集类栏目
  考察点:渠道建设情况;调查征集活动开展情况。
  扣分细则:①未开设栏目的,扣5分;②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调查征集活动的,扣5分;③开设了栏目且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调查征集活动,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少于6次,其他政府网站少于3次的,扣3分。
  3.互动访谈类栏目
  考察点:互动访谈开展情况。
  扣分细则:①开设了栏目,但栏目不可用,或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未开展互动访谈活动的,扣5分;②开设了栏目且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了互动访谈活动,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少于6次,其他政府网站少于3次的,扣3分。
  (四)服务实用情况
  1.办事指南
  考察点:办事指南要素的完整性、准确性。
  扣分细则:①办事指南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受理公众办事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缺失的,每发现一类扣2分;②办事指南要素内容不准确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
  2.附件下载
  考察点:办事所需的表格、文件附件等资料能否正常下载。
  扣分细则:①办事指南中提及的表格和附件未提供下载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②办事表格、文件附件等无法下载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③下载表格与事项内容不一致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在线系统
  考察点:在线申报和查询系统能否正常访问。
  扣分细则:在线申报或查询系统不能访问的(链接错误、显示建设中均视为不能访问),每发现一个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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