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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丹东市政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突出抓好“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收到《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365-体育在线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33号)和《365-体育在线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辽政办〔2016〕23号)文件后,我市立即召开会议对4个文件进行专题研究,逐条梳理分解任务,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先后印发了《中共丹东市委办公室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委办发〔2016〕22号)和《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丹政办〔2016〕13号)文件并下发全市,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立即遵照执行并落实。市政府还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4个文件的落实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督促工作进展,全力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市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市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等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10000余条政府信息。在网站首页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市场监管、保障性住房、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食品药品安全、环保、扶贫、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事等17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和市政府部门及部分中省直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和政务服务等权威政府信息。开辟了办事指南栏目,公开了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34家办事部门的办事项目,并提供相应的电子表格下载,进一步拓展了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了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效地避免了各种交叉重复办理环节。我市还通过丹东日报、鸭绿江晚报、丹东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各项政策,解答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了多渠道、多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良好局面。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2016年,中纪委来丹东巡视后的反馈意见,新版铁路运行图调整,每年鸭绿江口湿地国际观鸟节,长假期间宽甸赏花,中朝博览会开幕,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祭祀的戒烧通告以及停水、停电、封路等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活动开展之前均通过丹东新闻网、丹东日报、鸭绿江晚报等主要新闻媒体进行预公开,使群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合理安排生活和出行。市政府在召开相关会议时,根据实际需要,相应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参与讨论,确保决议事项兼顾各方利益,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如在召开丹东港木材加工项目推进调度会、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推进港口转型升级加快临港经济发展等情况下,邀请丹东港集团列席。年初市政府工作报告经市人大全会审议通过后,分别在丹东新闻网、丹东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我市制定出台了《丹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责任分工》落实方案,由市政府督察室牵头定期调度督促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进展和完成情况,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专栏公开公示。

  我市于2015年7月全面启动权责清单建设工作,对47个部门报送的4187项行政职权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逐一梳理,最终确定保留了市政府43个工作部门权责事项共计2108项,于2015年10月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今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制定出台了《丹东市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强化了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市编办还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丹审改办〔2016〕10号),对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集中调整,以2015年公布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为底本,比对2015年以来,省、市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结合年初对市食药监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72项行政职权进行的动态调整和第五轮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制定《丹东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6年版)》,预计年底前出台。

  我市通过信用辽宁网站、红盾网链接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工商综合业务系统等平台,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明确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应主动、及时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种类、依据、结果等,统一汇集和公开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监管信息。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预决算公开。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强预决算公开工作,在人代会批准后二十日内,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了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和丹东市本级2015年决算、债务情况及“三公”经费信息,并在公开预算信息的基础上补充公开了2016年丹东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预算表,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理财,建设“阳光财政”。为切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我们下发了《丹东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丹财预〔2016〕339号),为我市深入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加强对市直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促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到位。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我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市政府相关部门均通过本部门网站及时发布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市发展改革委还在本部门网站建立专栏,集中公开了本地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全市PPP储备项目库中共有26个项目,总投资额合计356亿元。其中,市本级项目6个,总投资额116.06亿元;县(市)区、经济区项目20个,总投资额239.94亿元。以上项目中,丹东市本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大孤山污水处理项目已通过招投标分别确定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社会合作伙伴,合同均已草签完成,预计明年年初开工建设(可以公开)。其他项目正处于前期论证阶段,项目很多具体要求尚不明确,项目成熟度尚未达到公开要求。另外,涉及PPP项目的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合同和重大变更或终止实施情况等内容,应由项目单位进行公开。

  (三)推进国有企业运行监管信息公开。我市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对国有企业运行监督信息进行细化,从12个方面明确公开的范围,对公开内容、责任分工、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及其他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截至到目前,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指标数信息1条;公开国有企业整体运行情况信息1条;公开企业业绩考核结果信息2条;公开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信息8条,合计12条,并确保了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我市严格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各行业管理部门监督各交易主体,将各类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内容,分别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丹东市政府采购网、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系统、中国土地市场网及报刊媒介发布。在利用传统媒介开展信息公开的同时,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建设,系统建成后,将与省及国家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对接,进而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市环保局网站通过超级链接实现了与省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的互联,细化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设置“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每月向社会公开丹东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和供水厂出水水质状况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东港、凤城、宽甸三个县(市)的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每半年向社会公开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信息。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重点排污单位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信息。开设“项目公示”栏目,分别对受理的环评信息、拟批准的环评信息、受理的项目验收信息及拟批准的项目验收信息等进行公示,完成了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工作。

  (六)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市公安局在本部门网站公开了涉及户口迁移的相关行政审批权力、市区内各类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员办理落户时需要的材料和办事程序。积极协调人社、教育、民政、住建(房产)、地税、卫生计生、发改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汇总并整理公开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结合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制定下发了《丹东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的通知》,明确并公开了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持有人享有的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同时,将异地身份证受理相关政策、流程也一并进行了公开。

  (七)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分别在各自网站开设专栏,时时发布更新支持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营改增、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相关信息;通过“税收辅导”、“税收专题”专栏,及时发布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等信息;调派业务骨干到12366纳税服务热线,积极回复纳税人提出的减税降费问题;在营改增时间节点,利用全市临街广告牌和电视台等载体进行宣传和报道,并开通手机办税通对全地区纳税人以及企业法人进行手机推送;同时充分发挥微信、短信等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积极将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信息告知纳税人。市物价局制定了年度执法计划,并作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网站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如供热价格和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前,向社会公开了相关信息,举行听证会,及时接收和反馈意见;对供热价格,居民用水价格和煤气价格调整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多种方式集中发布。我市修订了《2016年丹东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分部门、分行业确定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基金收费项目,确保非税执收做到“有法可依”,重新编制了《丹东市2016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注明了涉企收费项目、标准、文件依据及执收单位,并将上述目录及目录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丹东日报上公布,同时随着国家、省对收费政策的调整及时更新。

  (八)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今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和《丹东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办法》,并与四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139个定点帮扶单位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区、各单位脱贫攻坚任务和责任。各县(市)区也将脱贫攻坚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村,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扶贫专项资金820万元,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我市积极推进贫困村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124个贫困村的脱贫任务。各贫困县区建立了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公开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等信息。在辽宁省扶贫网上加大了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及扶贫捐赠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九)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市民政局及时做好社会救助基本数据发布工作,在本部门网站公开了丹东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统计情况等信息。在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了城乡低保对象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了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了救助对象的人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在推进减灾救灾信息公开方面,定期发布全市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相关救灾信息均已在市民政局网站上进行公开。

  (十)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市人社局网站设置了就业创业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国家、省、市就业创业政策,做好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的公开和解读。及时公开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每周两次通过“辽宁省就业网”公开人力资源市场企业用工信息。每月1-2次通过印制《丹东招聘信息》发布人才招聘信息,目前市人社局正在整合建设官方网站,待网站建好后,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并保持长期推进。

  (十一)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市住建委通过长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3种方式公开行政审批、招投标、法律法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等信息,同时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在本部门网站开设了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栏,每半月将棚户区改造政策及建设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全过程公开。在丹东市房产交易网设置专栏公开保障性住房政策信息和保障对象信息,及时发布各区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名单和退出名单,以及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等。公开国家、省和我市发布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申购、管理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办事流程。及时更新房产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监管责任,明确监管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提供,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实行“阳光执法”。

  (十二)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在丹东教育信息网设置重点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等信息,以及推进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分班、收费、教辅管理等信息公开。我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通过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板、橱窗)、价格收费查询系统等载体全面公开了机构概况、服务范围、就诊流程、预约诊疗服务、价格、检查结果和医疗收费查询方式等医疗服务信息,共计16756条,切实保障了患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开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栏目,设置法规文件、办事指南、资料下载、备案公示四个专题,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开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本部门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每月公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督抽验结果,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提醒广大消费者食品及用药安全,每月在通知公告专栏公开本月的监督执法以及许可、撤销许可信息。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在出台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重大政策时,起草部门同步制定解读方案、提供解读材料,保证政策文件发布时,推出适应网络、报刊、广播电视传播特点的权威解读稿件、图表图解、音频视频、专家解读文章等解读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于2015年全新改版,重新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针对政策文件发布时,提供权威的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全市重大决策出台前共征求社会意见87件,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16篇。我市还定期组织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丹东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为群众解读相关政策,并对国家、省、市最新出台的政策,如新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进行集中解读。同时,还在《丹东日报》、《鸭绿江晚报》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定期解读相关政策文件。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市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予以回应,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市领导针对难点、焦点、热点等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通过民心网分平台解决了大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亟需解决的问题。如针对我市多个小区房产证未能办理、视光产业园动迁款未返还、天然供热公司补偿争议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在回应社会关切的同时,提高了解决问题的效率、增强了政府的凝聚力。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1件,其中当面申请18件、传真申请1件、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5件。各地、各部门均积极回复,依法依程序妥善处理,所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办结,答复工作没有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31件答复中有5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4件同意公开答复、1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件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4件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八、信息公开相关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市涉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共5件,其中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属于其他情形。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1件,凤城市政府作为被告被依法纠错。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丹东市政府共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607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5件、省政协提案9件、 市人大代表建议256件、市政协提案327件,全年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见面答复率、代表提案者满意率均达到100%,建议提案落实率达到47%,圆满完成了省、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绩效考核各项指标。按照省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公开要求,市政府及时将2016年度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分别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常委会进行了书面的报告或通报,丹东市新闻网、丹东市人大网、丹东市政协网也对市政府年度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市政府还在门户网站首页开辟了“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和政协委员答复”专栏,对2016年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比较关注的76件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吸收采纳情况、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市先后成立了丹东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丹东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均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目前均有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其中专职人员9人,其余为兼职;东港市、凤城市和宽甸县还先后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将政务公开独立出来,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市内各区及市直各部门也配备了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我市每年以丹东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网公开、更新和完善工作,覆盖全市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以及部分中省驻丹直属单位,全面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我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印发了《中共丹东市委办公室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并下发全市,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立即遵照执行并落实。目前我市共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1200余个,各种公开渠道逐步完善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方便、快捷,进一步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8月初,按照省两办文件要求,我市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共120余人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全年各地区、各部门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2次,接受培训人员3500余人次,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十一、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情况

  2016年5月13日,我市开展第十届“政务公开日”户外集中宣传活动,其中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水务局、住建委等40家部门单位300余人在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文化广场举办户外集中政策宣传。各县(市)区和不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的单位都在办公地点附近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均选派了业务骨干人员就群众普遍关注的入学升学、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房产交易、交通安全、扶贫脱贫、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旅游休闲、食品安全、税收政策、政务服务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常务副市长孙志浩、市政府秘书长马志刚等领导到现场参加了集中宣传活动。市政务公开办深入各县(市)区、各部门,对全市“政务公开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指导检查。市长石坚在丹东日报、丹东市政府网站发表署名文章《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市政府门户网、丹东电视台、丹东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单位对此进行了同步宣传报导。

  “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市税务、教育、民政等21家部门领导走进丹东广播电视台直播间,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现场解答群众政策咨询问题。市行政服务中心通过“政务公开日”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管理服务等。我市将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依托各级党校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开展了政策咨询和现场办公活动近500项,发放宣传单、便民手册20余万张(册),现场为2万多名群众解答政策咨询问题,征求到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800余个。通过“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了全市机关干部做好政务公开、保障改善民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了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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