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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社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

  本报告所列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省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48号,邮编:110031,电话:024-86843211,传真:024-8684549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省供销社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总体情况。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967条,通过报送在省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7条。按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工作阶段性推进情况、会议信息及第三方评估体系中规定的各项公开内容。

  (二)重大政策解读。今年2月18日,省委颁布了《中共辽宁省委 365-体育在线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5号)。文件出台后,我们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由主要领导对文件进行了解读。

  (三)积极开展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以“5·15政务公开日”为契机,在机关内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能更自觉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的积极性。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未收到要求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省供销社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加强工作规程的完善,认真梳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按时限及时上报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有效运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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