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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务公开规定》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权力运行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及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邮政编码:110003;咨询电话:024-31605485)。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6】33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辽政办【2016】23号)等法规、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印发《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立足监管工作实际,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理顺公开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了监管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本部门官方网站、辽宁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辽宁食药监微博、辽宁食品安全微博、中央驻沈和省级主流媒体、新闻发布会、全省400个社区科普宣传站,以及食品安全和安全用药宣传活动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3条(次),涵盖政策法规类信息、监管类信息、服务类信息及综合类信息等。其中,在局网站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230条(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与规章、政策解读44条,工作文件107条、征求意见79条等信息,并于每月10号前,派专人将主动公开的工作文件送交省政府办公厅,按一式5份要求,全年共送交535份);公开监管类信息631条(包括权责清单3条、决策执行4条、抽检抽验28期、行政执法29条、随机抽查5条、行政处罚案件11条、曝光台4条、产品召回26条、互联网非法售药整治4条、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5期、食品安全提示10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5条、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和不良事件通报44条、公告公示453条);公开服务类信息40条(包括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条、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条、办事指南1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1条、药品注册服务23条、药品技术转让服务5条、常见问题7条);公开综合类信息406条(包括机构概况3条、政府会议16条、人事信息28条、规划计划10条、财政信息10条、最新动态类242条、媒体新闻44条、视频访谈18条、保密法制宣传教育2条、安全用药月11条、食品安全周22条)。

  在辽宁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8条、辽宁食药监微博发布信息72条、辽宁食品安全微博发布信息430条、省级以上各类媒体刊载信息报道169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发放宣传材料6.4万份。

  三、推进权力运行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行政决策信息。着眼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积极推进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在省局网站设立“政府会议”栏目,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全部主动公开,利益相关方或专家参会比例达31.25%。在省局网站“征求意见”栏目先后发布《关于征求〈辽宁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等决策性草案6个,并列明决策依据。同时,通过座谈调研、咨询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意见建议。

  二是公开政策执行和落实信息。着眼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辽宁省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辽宁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等重点任务信息,以及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进展和完成情况信息。

  三是公开职权管理信息。着眼规范权力运行,主动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在2015年公开权责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2016年度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先后制定并公开《辽宁省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修订并公开《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四是公开行政服务信息。着眼服务公众、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将我局40项行政审批、审核转报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同时,把实体政务服务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在局网站行政许可栏目开设网上审批平台链接,发布许可审批服务指南,采取情景式导航方式,列明法律依据、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办理地点及时间、咨询电话、办理程序、审批送达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注意事项及监督机构等信息,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全年全省系统共完成抽检任务5.2万批次,省市县三级共发布各类抽检信息(质量)公告309期,其中省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8期、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信息5期。针对季节和阶段性工作特点,通过局网站、新媒体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发布节日市场抽检结果和食品安全提示,监督抽检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设立行政执法和随机抽查专栏,及时发布行政执法信息,建立并公开监管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监管细则。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1条,涉及13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信息4条,涉及4家药品经营企业;互联网非法售药整治信息4条,涉及26家企业和网站。围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和辽宁监管工作实际,及时公开违禁使用工业明胶、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网络订餐等专项整治信息和产品召回信息。

  三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及时公开2016年度部门预算和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同时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信息8条,将我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中标公告信息,及时在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积极推进政策解读与政策措施制定同步安排,纳入我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年围绕新出台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21项法规和监管措施,及时在局网站、主流媒体及辽宁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辽宁食药监微博发、辽宁食品安全微博发布解读信息。特别是《条例》出台后,局党组书记、局长董理同志在政策解读会上,就《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解读。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认真落实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处置和回应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切,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研究制定《辽宁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全年通过“12331”热线受理投诉举报27774件,国家总局转办事项145件,来信来访166件,网络454件,批转1件,局长信箱76件。按时回复率达95%以上。发放举报奖励奖励490人次,发出举报奖励资金19.7万元。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制定印发《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严格按照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的工作流程办理依申请公开。对于申请信息不明确、反复申请同一事项的,能够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一)申请情况

  2016年,我局机关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2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30件。32件申请中,涉及食品监管类信息20个占62.5%,药品监管类信息5个占15.625%;投诉举报类信息4个占12.5%;行政复议类信息1个占3.125%;机构编制类信息1个占3.125%,其他类信息1个占3.125%。

  (二)答复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对受理的32件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规定时限办结。其中,6件已主动公开,5件同意公开答复,2件不属于公开范围,1件不同意公开,9件非本行政机关信息,8件信息不存在,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

  (三)收费情况

  为方便申请人,减轻其负担,本年度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材料等成本费用。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九、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在认真落实现有工作制度规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制订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同时,全面梳理主动公开、源头管理、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规范和流程,做到责任明确、规范有序。

  二是根据人员工作岗位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局领导和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局办公室)有关信息在省局网站公布。

  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划公开范围,明确公开形式,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公布监督方式,并结合工作进展,及时调整和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是通过组织“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和安全用药月等大型活动,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借助辽宁食品安全微博、辽宁食药监微博、辽宁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多渠道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并在省政府行政审批受理中心设立查阅点1个。此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66人次。组织编写辽宁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读本》,并与省教育厅、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印发,作为全省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教育课程教材。

  十、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最新要求和食品药品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仍然存在信息内容公开形式不够丰富、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等问题。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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