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和其他应报告的事项十一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辽宁省工商局门户网站(www.lngs.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直接与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邮编:110034,电话:024-86244526,传真:024-86244617)。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6年,省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由办公室牵头,对外称辽宁省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协调局内设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我省两个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和依申请信息答复工作,与相关部门一起,研究推动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挥工商工作职能,较好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省工商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辽宁省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中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逐渐形成了以门户网站公开为主体,结合平面媒体、手机应用、办事大厅等多元化的载体形式。2016年,省工商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媒体等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238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248条;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通过发布稿件、广播电视节目等形式,直观的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67条次;2011年10月开通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实名微博,目前粉丝已近6万人,发布信息123条次;在办事大厅安装LED屏、工商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机,印刷各类办事小册子,发布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一)推进决策公开情况。省工商局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均会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在商事制度改革不断走向深入之际,省工商局邀请省民建等民主党派人士,大量吸收了与会人士的意见建议。为规范我省移动通信服务行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使广大消费者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通信服务,省工商局与省消协开展全省移动通信服务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问卷调查,在门户网站公开问卷内容,历时8个月,涉及100个县区10万消费者,回收有效问卷100837份,困扰消费者多年的合约机不得中途退网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下一步工作开展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省工商局牵头负责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第38项、第58项任务,按照《关于报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措施和进展情况的函》(辽政督函〔2016〕10号)要求,每季度向办公厅报送进展情况,并同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推进权责清单公开。省工商局权责清单经省编办批准后,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省工商局牵头负责落实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正式上线,实现了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的统一归集、公示、共享、利用。一是建立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机制,年初出台了《365-体育在线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7号),明确了省直部门主体责任、归集渠道和方式等。二是出台了《365-体育在线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04号),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统筹推进、部门指导规范相结合的条块结合、纵横联动的工作责任制。三是实现了其他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截至10月31日,除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以外,全省已有1415个部门在平台归集了信息,占实际产生涉企信息部门总数的40%。四是建立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根据各省级部门签订了信息归集公示确认书,已经整理编制了《辽宁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2016版)》。预计到年底,省直各部门的涉企信息将实现统一公示。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继续做好行政预决算的公开工作。3月4日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9月2日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
(二)提升政府服务“双创”效能工作。一是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打造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在推进政府部门小微企业信息互通共享、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政府部门扶持政策落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依托全省小微企业名录库,分析全省年度小微企业数据,撰写全省年度小微企业发展情况数据报告。截止2016年10月底,小微企业名录系统(辽宁)共发布我省扶持政策文件346件、扶持政策申请导航277项,小微企业名录库纳入1858026户。有18个政府部门涉及228个机关通过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子系统查询省工商局推送的小微企业名录信息1512次,涉及24325户小微企业。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省工商局先后在媒体和门户网站上公开了《辽宁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解读》、《<辽宁省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暂行>规定》问答》、《国务院解读<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多次被相关媒体转载,取得了良好效果。6月1日,企业简易注销在我省全面推开,由于简易注销在2015年12月已经经过省政府批准在部分地区试点施行,故本次政策解读仅在各类媒体开展,据不完全统计,5月底至6月初,累计在沈阳晚报、辽宁日报、人民网、东北新闻网等媒体累计发稿二十余篇。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省工商局一贯重视舆情的监测与回应工作,在收到国办发〔2016〕61号文后,着手制定舆情回应的工作制度,目前,《辽宁省工商局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意见征集。《人民网》信箱、民心网办理平台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回复投诉、咨询,今年已累计回应各类投诉咨询40余次。在新浪、腾讯开通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实名微博,不定期更新重要政策、重大活动。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省工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份,内容涉及公开财政信息、企业书式档案、投诉举报邮箱等方方面面。以上申请都做了详尽的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以清单的形式做好记录,并将申请原始记录整理存档。
八、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省工商局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起,省法制办维持了我局的答复意见。2016年无诉讼投诉举报案件。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省工商局共承办建议提案48件,其中主办件9件,协办件39件。所有协办件均已答复给主办单位,所有主办件均已形成答复函,代表委员对省工商局的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办复率100%、满意率100%,相关办理结果已在门户网站公开。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去年10月,省工商局结合局内公开工作实际,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一说明,对《方案》中新要求进行了解读,要求相关处室强化公开意识,改进公开方式,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在新政策出台后,省工商局正在对《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辽工商办发〔2014〕42号)做相关修订。为规范门户网站更新维护工作,去年制定了《辽宁省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责任分工的通知》(辽工商办发〔2015〕40号),明确责任,规范审核程序,确保网站内容更新及时、准确。
(二)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机制。一是树立舆情主动应对意识,以宣传中心为主要应对部门,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提高自身业务知识水平的同时,加强对舆情规律、互联网知识、网络语言等相关领域的学习研究,从根本上保障舆情的应对基础。二是建立工商舆情监测体系,建立与媒体的共享机制,依托媒体的采编力量及信息渠道,拓宽舆情来源;建立与其他政府部门的互通机制,实现与宣传、公安、信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互通和协作,及时获取涉及工商部门的舆情信息。三是建立舆情日常工作机制,宣传中心由专人负责,重点收集涉及工商工作的舆情热点、敏感信息和申诉举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快速送审,分办处理;完善新闻发言人和网络回应人机制,主动介入,掌握舆论引导的话语权,帮助广大网民了解事实真相,客观看待工商部门的工作。
(三)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了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10月,又对各处室工作人员开展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题培训,重点讲解了今年以来的新政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素质水平得到进一步加强。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