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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洋与渔业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我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公开,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完善公开载体,提升公开质量,回应公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实现了全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有所收获。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统筹规划狠抓落实

  我厅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厅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做到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检查。2016年将政务公开纳入厅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推进工作督查督办,确保将各项公开事项落实到位。同时,根据我厅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我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强化统筹规划和日常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我厅陆续取消了2项、下放了3项审批事项,目前共保留16项审批内容。结合简政放权实际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对行政审批流程图进行了重新规划,并陆续在政务服务网、我厅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上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

  (二)依法推进行政决策预公开、行政结果公开,依法开展听证。我厅依法受理并审核省政府批准项目用海申请,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相关要求,主动做好海域使用权审核和审批后续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全面公开海域使用权审核结果。我厅依法受理海域使用申请并提出用海意见,将厅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委员会核准的用海意见,先行在《辽宁日报》上进行公示,确保各方无异议后再行报省政府审批。二是发布海域使用权公告。我厅在为海域使用权人发放海域使用权证后,对审批的用海项目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告。

  按照《辽宁省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相关规定,我厅依法对用海项目海洋环境报告书开展公开听证工作,组织利益相关人召开项目海洋环境听证会。我厅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于听证会召开7个工作日前,在我厅网站和项目所在地海洋与渔业部门网站上登载《听证公告》,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听证事项,保证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

  (三)全面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厅网站是我厅对外宣传展示的第一窗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第三方评估体系的要求,我厅以“五公开”的整体思路为抓手,对门户网站——辽宁海洋与渔业网栏目重新进行了完善,网站新增了《政策解读》、《政府会议》两个栏目,对10余个原有栏目功能进行了重新规划,重点规划了《重点领域工作》栏目,将我厅重点工作分为《海域海岛》、《海洋生态》、《渔业发展》、《科技外事》、《执法监察》、《综合信息》六个板块进行集中分类展示,进一步明确了板块责任人,确保了行业重点领域工作公开有据、公开有序,公开情况一目了然,便于考核督查。全年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500余条。

  (四)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围绕“推进政务公开,保障改善民生”这一主题,组织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创新宣传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在沿海各市广泛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载体)2800份(件),设立政务咨询台15处,展示政务公开板32块,为群众提供政务咨询1200余人次。

  二、用心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按照“将政策解读与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的工作要求,我厅对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辽宁省休闲渔业船舶管理规定》、《辽宁省渔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我厅制发的《辽宁省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计划》、《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集中开展海洋捕捞渔船“船证不符”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渔船规范管理的意见》、辽宁省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等重要政策及文件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在厅网站上同时发布,解惑释疑,传递权威信息。

  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要求,在决策前通过厅网站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全年针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意见》、《服务中心办公窗口工工作规则》及《辽宁省休闲渔业船舶管理规定》及软环境建设问题等内容向全社会征求了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决策。

  (二)实行媒体吹风会制度。为进一步把握信息公开主动权,我厅建立了媒体吹风会、新闻发布会、重点工作通报会等制度,搭建了与媒体有效沟通的交流平台。主动邀请中央、省直新闻媒体单位与我厅业务处室、厅直单位面对面沟通交流,提供新闻线索与信息素材。全年共召开媒体吹风会7次,回答记者提问问题40余项,与新华社辽宁分社、中国海洋报等中央媒体单位和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等10余家省内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新闻线索30余次。

  (三)落实新闻发布制度。我厅围绕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工作安排和重大民生实事等内容,科学策划新闻发布主题和内容,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分别针对我省渔业增殖放流工作、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和我厅制定的《辽宁省休闲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辽宁省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计划》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发布解读,新闻发布会由厅长全权委托我厅新闻发言人(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副厅长)或相关业务分管厅长进行发布,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工作要点,传递了权威声音。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协调相关业务处室在法定时限给予合理答复,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无涉诉情况发生。高度重视《厅长信箱》、人民网网民留言及民心网群众诉求的收集转办和督办回复工作。今年我厅在辽宁海洋与渔业网专门开设了《厅长信箱》专栏,专设管理员负责维护厅长信箱,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健全机制推动落实

  (一)制定实施办法。按照《意见》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厅政务公开范围、开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内容注重精细化和可操作性,有效规范了工作流程,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

  (二)完善协调机制。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我厅制定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责任人和相关工作要求,强调了违规责任处理办法,同时组织各相关单位(部门)集中签订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及信息报送责任书》,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为各单位(部门)规范开展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等各项工作提供了具体可行的工作办法,确保了相关工作部署不放空炮,工作落实不走过场。

  (三)严格保密审查。为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同时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绝对安全,我厅制定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我厅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进行保密审查前提下进行公开;同时,注意做好辽宁海洋与渔业网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发布内容经相关处室领导保密审核后再行公开,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落实工作责任。对照《365-体育在线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中涉及我厅的15项工作内容,制定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将我厅政务公开12项29条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处室,明确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将政策解读和政民互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将我厅出台的几个重要规范性文件内容作为公开及解读亮点进行了布置,做到亮点突出,重点明确。

  (五)实施培训计划。为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公开意识,按照全覆盖、易操作、好应用的原则,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2016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将全厅干部职工纳入培训范围,及时传达国家与我省重要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在侧重培训各处室(单位)政务信息员的同时,也将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重点培训对象,营造“人人懂公开,人人重公开”的良好工作氛围。邀请政务公开办专家对全厅系统政务公开联络员进行了统一培训,培训人数28人,印发了《政务公开文件汇编》35册,培训反应良好;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务公开及其评估专题研讨班”,会后及时向厅领导汇报了培训情况及国家、省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有效指导后续工作开展,培训收到预期效果。

  四、全面推进网上审批,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厅16项行政审批事项(含6项审核转报)已全部由我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窗口统一对外办理,办公窗口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跟踪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站式”服务。切实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承诺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办公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办公窗口工作规则》和《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窗口文明用语规定》,做到服务严谨规范、亲切温和,让申请人切实感受到服务诚意和服务质量,2016年共获得行政相对人赠送表扬信1封,锦旗2面。

  与此同时,审批事项全部按时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业务管理系统开展网上审批工作,7月审批业务管理系统与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成功对接,实现数据线上线下充分融合。同时,我厅在“辽宁海洋与渔业网”首页增设“网上审批”专栏,直通“辽宁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页面,集中公布办事指南、办理时限、审批流程等,方便行政相对人提出许可申请,有效提高网上审批办事效率。

  2016年,我厅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政民互动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个别部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亲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建立利益相关方等列席会议等制度上还需要进行积极探索。

  2017年,我们将进一步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思维,查缺补漏,精益求精,把政务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厅系统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营造人人懂公开,人人干公开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深入推进“五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实效。

  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围绕“扩大公众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做好文章,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积极主动对接公众诉求,探索建立舆情回应制度。

  四是建立考核机制。研究制定科学易行的政务公开考核指标,细化分解公开任务,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人人头上有指标,使政务公开工作关联每个人的切实利益。

  五是拓展公开途径。充分利用新媒体,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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