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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辽宁日报    时 间:2018年01月15日
国家海洋督察组向辽宁反馈围填海专项督察情况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2017年8月22日至9月21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一组对辽宁省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8年1月14日向辽宁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石青峰出席会议并通报督察意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唐一军作表态发言,副省长赵化明主持会议,督察组成员、辽宁省各沿海市县(市、区)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近年来,辽宁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在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围填海管理总体呈现逐渐好转的趋势。与党的十八大前五年情况相比,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批准填海面积下降了45%,查处案件数量上升了80%,新增违法填海面积下降了70%。

  辽宁省高度重视海洋督察工作,沿海各地市、各部门积极主动配合督察工作,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推诿,积极推动及时整改、边督边改,严肃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国家有关围填海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落实不力。不按照海域使用管理的规定办理用海审批手续,锦州、大连、盘锦和葫芦岛对海域内用海项目直接办理用地相关手续,面积共8091公顷。营口白沙湾沙滩浴场整治与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因利益相关者协调不力停滞5年,3444.2万元专项资金被营口市财政局擅自调整用于“营盖公路”建设项目。

  二是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围填海项目化整为零、分散审批问题突出。2009年锦州市娘娘宫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成立公司,将806公顷海域拆分为18个单宗不超过50公顷用海的项目,同步申请审批,同步换发土地证并全部纳入土地储备。

  三是未批先填问题突出。违法围填海面积大,部分地区问题突出。2008年以来全省违法填海面积较大,大连、锦州、盘锦尤为突出,占全省违法填海的94%。2011年至2014年,大连原金州新区管理委员会违法在七顶山陆海村长岛两侧海域组织实施围填海造陆627公顷,且形成陆域后完全空置。

  四是围填海执法监管不力。行政执法不到位,已罚款248.3亿元尚有139.6亿元未缴纳,也未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3年丹东市海洋部门对丹东大孤山鑫港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填海行为作出罚款1.38亿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丹东市政府以案件不具备执行条件为由同意丹东海洋部门提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

  五是近岸海域陆源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部分入海排污口审批违规,监管不严。经查,省环保部门提供的211个入海排污口中,有68个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批准设置。

  督察强调,辽宁省政府应根据《海洋督察方案》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家海洋局,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海洋督察方案》要求,及时通过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唐一军在表态发言时指出,国家海洋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既充分肯定了辽宁海洋管理工作成绩,也严肃指出了问题和差距,提出了具有很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

  唐一军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督察组对辽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综合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体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肃科学的“诊断”,提出了标本兼治的“良方”,这对辽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海洋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按照督察组反馈意见,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主动从自身查找短板,确保整改见底见效。

  唐一军强调,要坚决整改到位。责任分工要实而又实。成立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细化到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完成时限、目标要求、优先次序。沿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承担具体整改工作,要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整改方案要细而又细。尽快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能够立即解决的,要做到立说立行、立纠立改;需要长期推进的,要明确阶段性目标,分步实施,逐步解决;对难点问题,要分析根源,分类施策。工期要紧而又紧。要拉高标杆,倒排工期,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和移交的案件线索,要紧盯不放、彻查到底。对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导致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决不姑息。整改成效要公开透明。主动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整改结果和责任追究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全社会热爱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

  唐一军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此次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整改为契机,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生态管海、科学用海,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推动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坚定不移地走好绿色发展之路,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总要求,把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各级干部的价值观和政绩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依法依规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围填海管控办法》和《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全面实施围填海限批禁填,科学谋划和布局全省海洋发展和生态空间,大力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加大海洋执法监察工作力度。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以海洋督察的各项意见和要求作为工作标尺,将督察整改中的经验提炼固化下来,坚持不懈、积极作为,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共同保护、共同监管、共同受益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唐一军 代省长
张 雷 副省长
贺 旻 副省长
赵化明 副省长
冮 瑞 副省长
王大伟 副省长
崔枫林 副省长
李金科 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