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在局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就贯彻落实《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船长大于或等于12m国内海洋渔业船舶2017)和做好2018年我省渔船检验工作进行了研讨,局领导班子和各处处长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对新规则突出渔船法定检验、法定项目监管方式、凸显船舶技术监督特征和明确有关各方职责进行了学习,对2018年检验工作中按照新规则的突出特点重点落实的问题、做好完成“船证不符”整治的渔船检验工作、规范渔船检验标识和船名标识管理工作、加强海洋渔船通导装备的检验工作和加强现场检验防止新的“船证不符”渔船出现进行了研讨。
会议决定形成正式文件下发到各渔业船舶检验处(局),同时抄报省厅。会议要求在2018年每个月安排一次业务学习,集中学习规则规范,探讨检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提高业务检验能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渔船检验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