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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以信息化建设提升公证效能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5日

  新年伊始,在营口市司法局了解到,依据司法部和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公证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营口地区公证机构自2017年初开始,全面启用了公证综合业务信息化系统,通过一年来的运行已取得明显成效。

  提高办证效率,规范办证程序。工作人员表示,公证信息化建设系统软件集成了业务申请、受理、询问、告知、审查、呈报、审批等环节,严格设计办证程序、询问审查要点、各类公证书证词,通过嵌入文档或问题询问的方式提醒公证人员,按指定流程规范化操作,并建立相关法规库,便于公证人员快捷查找办理相关公证业务的规定和依据。同时,对公证文书的字体、行距等格式要求也进行了规范设置。如今,只要一次性输入公证事项相关信息,所有申请表、受理单、询问笔录、告知书、公证书等相关文档都可自动生成和打印,极大提高了效率。受理通知单、告知书、申请表、谈话笔录、法律文书以及公证书等由软件系统自动生成,公证当事人不再需要填写大量繁琐的文件,办证时间缩短,相当数量公证案件当场即可办理完毕。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单,便于当事人明确办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提高公证处业务效能。通过软件系统科学、严格的设定,各个办证环节界限清楚,顺序明了,前一个步骤未能规范完成,下一个步骤将无法继续,确保办证程序的正确与规范,提高了公证书质量。

  系统监督、管理功能完善。营口市司法局启动公证综合信息化系统后,领导、档案员在电脑前即可完成审批、调档、统计等功能,降低了管理成本,实现管理到位、监督深入、统计数据科学准确、便于决策的目的,明确每个案卷的流程走向和案卷归档的详细位置,自动生成公证受理、收费统计报表,极大减轻了公证人员统计工作的压力。软件系统还建立了一个公告栏与黑名单数据库,有关假证、拒绝受理证件等信息可及时在系统中发布,以提醒办证人员严格按照程序操作。通过完善公证书编号回收功能,使公证处能充分利用由于人为误操作、当事人原因而被回收的公证书编号,并对公证书编号进行有效跟踪管理。为了确保防范公证风险,营口市司法局要求各公证处公证软件集成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视频头、指纹仪、条码扫描枪、文件拍摄仪等多种电子设备接口,保留原始证据,确保防范公证风险,为平安公证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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