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盘锦市编办在指导县区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市纪委市监委机构编制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整合反腐败力量,统筹使用编制资源,撤销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将盘锦市人民检察院31名、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4名、辽河人民检察院9名,共计44名政法专项行政编制划入市纪委机关,组建后的市监察委员会机关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明确了市纪委、市监委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即时印发规范性文件,为我市全面完成市县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