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盘锦市利用四天时间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促进环保问题整改。
1月9日至12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环境保护局组成联合督查督办组,赴各县区、经济区对《盘锦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及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驻地督察期间转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办理情况开展实地督查督办。
督办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核查、总结报告及意见反馈的方式对盘锦市各县区、经济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督查督办情况工作中涉及的19个方面问题、94件交办信访事项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问题展开督办。督查督办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全部下沉到整改工作任务现场督办,核查了解情况,按照国家、省要求,提出问题整改到位、行政处罚到位的工作目标,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