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朝阳市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精神,积极构建营商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8.6万户,同比增长16%。
2017年,朝阳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朝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自去年2月份组建了朝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局后,相继制定出台了《朝阳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朝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朝阳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朝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朝阳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整治。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部分政府部门诚信低、存在欠账、赖账问题,由市财政局牵头,审计局主要配合,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对各级政府拖欠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抓紧制定还款计划。专项整治涉企执法不规范行为:制发了《2017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及便民利企措施的通知》,汇总公示22个部门、合计118项涉企执法检查的法律依据、检查时间及方式等。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下发执法建议5份,责令相关执法部门限期整改。
朝阳市专项整治违规增加企业负担问题。截至目前,落实国家、省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预计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7258万元。专项整治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助保贷”业务推广力度,开启“政银保”贷款模式,试点了“银保合作”贷款模式,多渠道对小微企业开展资金支持。专项整治招商引资和涉企优惠政策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市工业开发区、农业园区、服务业聚集区落实招商引资和涉企优惠政策情况进行了清查。专项整治机关工作作风不优问题:对全市行政审批大厅、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大厅、交警办事大厅等营商环境监管的重点单位开展不定期暗访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暗访检查46次,通报处理112人,对行政不作为等现象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专项整治政务环境差现象:市发改委对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服务情况以及所有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了检查。专项整治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行为:市电业局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37条,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市自来水公司定时、定人轮流对管网巡查,维修及时率98%以上,修漏率98%以上。市人民银行在银行系统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多角度进行监督。专项整治中介服务不规范问题:出台了《市场中介组织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达到“中介服务清单之外无中介”要求和标准。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基本完成。
朝阳市营商局加大与市纪委的沟通协调力度,通过独立和联合办案等形式,重点对扰乱企业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案件进行立案处理并通报。截至目前,通过投诉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现场实名举报等共受理投诉案件77件,办结71件,移交市纪委1件,其余5件正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