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20家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的定点医疗机构将实行以总额预算为基础,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铁岭市日前出台的《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进行了调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20家参与公立医院改革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待其他公立医院完成改革后,也将一并采取此种支付方式。
按病种付费是以患有某种特定疾病的参保人员诊疗期间(门急诊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为计价单位,医保经办机构与医保定点医院按规定费用标准结算医疗费用的医保付费方式。按病种付费所支付的医疗费用,是一次完整的诊疗过程中,所发生的合理检查、护理、治疗、手术、药品、材料、床位等直接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和门诊治疗。
此次改革后,铁岭市按病种付费数量达到101种。据铁岭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调整后,铁岭市由原来的以人均次定额结算为主、单病种和项目结算为辅的结算方式,调整为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原有的单病种、部分人均次定额病种以及部分项目结算病种,通过细化调整为病种付费,不仅合理优化了付费方式,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医疗待遇,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铁岭市医保基金健康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