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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振兴大局 着力增强实效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8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 字体: 】 【打印文章】 【评论文章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0项,组织执法检查19次、专题调研94次、专题视察14次,开展专题询问12次,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执法检查12次、专题调研8次。这是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成绩单。

  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着力补齐短板,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助力辽宁振兴发展。

  2017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三个推进”。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人大常委会把国有企业改革专题调研列入重点调研项目,从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三供一业”剥离和“僵尸企业”处置等多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

  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科技创新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等形式,对科技投入、企业主体作用发挥、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建立部门间政策统筹协调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拨款占比稳定增长、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全面优化人才政策环境、推动国家级高新区建设“人才特区”等具体建议,推动解决制约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瓶颈问题。

  持续关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展开调研,针对我省土地流转、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鼓励土地流转、推动集约经营,巩固扶持政策、保障落实效果,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扶持力度,改革涉农资金投入方式、改善金融服务环境,注重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等意见和建议,为我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坚持问题导向,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针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监督,对一些重大问题盯住不放,连续两年跟踪监督民营经济发展,连续3年专题调研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情况,连续4年跟踪监督科技创新,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全省经济筑底企稳、稳中向好。

  聚焦改革,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为推动这一重大改革在我省取得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将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题调研作为调研重点,提出了切实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的问题,转变“办事找人”思想,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培育诚信社会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以多种形式,针对政务公开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问题开展持续跟踪监督,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各级政府不断加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力度,有效地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提升了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017年,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省以下地方“两院”人财物统管等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对“两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视察,推进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了中央以及省委的改革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此外,针对法院“执行难”问题,提出了执行工作存在的合力不强、信息化建设缓慢、工作不规范、社会诚信体系缺失等突出问题,并持续跟踪监督,推进全省法院实现两至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解决热点问题,强化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

  民以食为天。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提出了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整合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以及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等6方面建议,对解决我省贯彻食品安全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监督,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旅游业发展、学前教育和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等情况,以及就业、脱贫、安全、物业和安居建设等工作,督促解决困扰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人大常委会始终突出重点,抓住群众关注的生态问题不放,强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推动解决环保突出问题,五年来,连续检查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持续加强对大气污染、地下水资源保护、土壤污染防治、青山保护、东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等监督检查,连续五年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对于污染防治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创新方法,增强实效,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全面推进预决算审查,着力提高预算决算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监督和预算初审,探索了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机制; 加强预算执行监督,连续3年跟踪监督16户省直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督,将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 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不断为代表审查预算提供更好的服务。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在省委领导下,服务大局,增强实效,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必将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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