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明年2月28日,阜新市决定派出10个督查组,采取定点包县区和重点行业部门的方式,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百日督查。
此次督查范围包括全市7个县区政府和开发区、高新园区管委会及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延伸督查所属部门及企业。重点抽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民爆、粉尘作业、消防、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责成所在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及时将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全市通报,跟踪督办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