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规宣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即日起至6月30日,沈阳市食安办牵头联合公安、工商、食药监等9个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整治以下五类行为,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行动中,沈阳市不仅将强化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还将明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会议场所提供者法律责任,强化广告发布单位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