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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局开展辖区首例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督检查

  1月2日,大连海事局执法人员登上了停靠在大连辽渔码头区域的大型滚装客船“渤海玛珠”轮,开展了大连辖区首例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督检查。

  按照交通运输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船舶在渤海湾水域港口停靠期间,需使用硫含量≤0.5%m/m 的燃油,或采取使用岸电、清洁能源、尾气处理装置等替代措施,以实现减少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执法人员向船方了解了政策执行情况及近期油类使用情况,检查了船舶防止空气污染证书、轮机日志、油类记录簿和燃油供受单证等文书。执法人员同时采集了船舶作业使用的油样,利用先进的快速检测设备,当场对油样的含硫量进行了检验。最终检验含硫量为0.465%m/m,符合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 信息来源: 辽宁日报 】 【 时  间: 2018年0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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