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7月31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辽宁省情况反馈会结束后,省委常委会立即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对于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会议指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我省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全省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全省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深刻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坚决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确保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项要求部署在辽宁落实落地、见到成效,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明确时限、落实责任,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一是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对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深入归纳分析,遵循由易到难、由近到远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责任到地区、到单位、到具体人。二是要建立整改清单、任务清单。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分工,对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进行再分解再细化,按照责任主体、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要从严督察问责。盯住责任主体,抓住“关键少数”,对推动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责,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四是要搞好统筹结合。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以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新一轮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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