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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督察工作简报第16期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
发布时间:2017-09-11

  营口市长开展配合海洋督察专题调研

  9月6日,营口市市长余功斌带领有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到盖州北海国家海洋公园、团山光辉渔港等地就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及做好配合国家海洋督察工作进行调研。调研中,听取了盖州市政府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汇报,就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涉渔“三无”渔业船舶整治及迎接和配合国家海洋督察组下沉督察等工作进行研讨。

  余功斌指出,海洋是支撑沿海地区事业发展的“蓝色引擎”,要高度重视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充分认识到保护海洋是发展需要、历史责任。保护海洋就是保护发展,就是谋求长远利益,就是造福子孙后代。保护海洋是落实上级部署的需要,是沿海经济带发展建设的需要,更是增进人民福祉的需要。要以科学发展的视角,合理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尤其是在开发保护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以打造旅游产品的视角去实施每一项工程,切实把每一个具体工作、每一项工程项目抓好抓实抓成标杆,为当地旅游业发展增光添彩。要依托海洋资源科学谋划产业布局,把资源和区位优势发挥出来,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注重发展好临港物流业、滨海温泉休闲渡假区、高端装备制造业及海洋渔业。

  余功斌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在基层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9月4日省政府督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国家海洋督察是一次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巨大推动,要以此为有利契机,切实转变理念,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近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管海用海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前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要紧紧围绕督察组工作重点和省工作协调组具体工作要求,对标对表,拉条挂帐,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对督察组转办件、信访举报件要做到即收即办、即知即改,决不能耽误进度,更不能瞒报漏报、虚报谎报,特别是在督察组下沉督察期间,要坚决服从、主动接受、全力配合各项工作,确保下沉督察顺利开展。要通过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联动机制和生态补偿与修复机制,严守生态红线和围填海限批禁填制度。

  副市长尹成福参加了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