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出席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在各代表团驻地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代表们认为,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力配合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持续深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深刻吸取沉痛教训,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政治生态的净化和修复。报告在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对今年工作的安排紧扣发展大局,更加注重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发挥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和代表的主体作用,努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王明玉、张铁民等代表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上,紧紧围绕辽宁振兴发展大局,通过了东北地区首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打造诚实守信、重商护商良好环境提供了保障。在监督工作上注重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在重大事项决定权上突出民生导向,在加强代表工作上注重服务管理,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高宏彬、孙轶代表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主动服务大局,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强化人大监督职能,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大对新任代表的培训力度,提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为扎实推进辽宁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审议中,代表们围绕“两院”如何更好履行职责,为辽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发言。代表们一致认为,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文风朴实,数据精确,实事求是,特别是能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司法需求,较好地完成了审判和检察工作。
朱建中、靖瑛琳代表建议,要针对司法改革过渡期案多人少、案件“井喷”的矛盾,重点加强基层“两院”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更多司法专业人才到基层工作。同时,研究建立案件质量考评审查机制,确保司法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推进公正司法。
武秀君、徐伟等代表建议,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审判后的执行力度,加大对失信群体的惩罚力度,有效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不断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检察院要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加强校园暴力整治工作,使校园欺凌事件、暴力事件能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