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地上学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时间:2017-01-20
解读人:省教育厅厅长 唐国华
采访人:辽报记者 商越
[报告摘录]
去年,我省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23.5万名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地上学。
“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政府工作报告对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意义重大。”唐国华说,全省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农民工规模不断扩大,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如何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成为促进教育公平、做好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唐国华说,2014年以来,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政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免学费、免教科书费的政策。
去年初,省教育厅在做好中小学招生和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持有我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接收学校不得以额外招生为由收取接收费用。
“今年,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教育厅将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唐国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