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各项决议决定和法律草案对代表团工作进行总结
3月14日下午,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辽宁代表团在住地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各项决议、决定和法律草案,并对代表团的工作进行总结,就贯彻落实大会精神进行安排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求发参加审议。
会上,代表团全体代表分别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在审议各项决议、决定和法律草案后,李希发表讲话。他指出,本次会议期间,全体代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充分展示了辽宁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的新成效、发展振兴的新成绩、广大干部群众的新面貌,充分表达了全省人民不辜负总书记、党中央殷切希望,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扎实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回顾参加此次人代会取得的主要成果,李希说,一是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通过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使大家更加深刻地领会了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对今年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更加明确,方向更加具体。三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过去一年辽宁工作的充分肯定,为我们战胜困难、奋勇前进注入了强大动力,增强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的信心和决心。四是中央对辽宁振兴发展高度重视、亲切关怀,进一步激发了我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李希强调,会议结束后,各位代表要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人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蕴含的思想和理论精髓。要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落实“四个着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实现辽宁振兴发展的必由之路,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把国有企业作为辽宁振兴发展“龙头”,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着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坚定不移地做强做优做大。要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不断巩固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成果。要把今年辽宁确定的发展目标任务与国家总体发展目标任务对表,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不断开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新局面。
李希要求,各位代表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教导,始终牢记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始终保持工作激情和昂扬意志,在辽宁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扎实推进振兴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发挥应有作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加强学习,勤奋工作,努力在各自的岗位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展示人大代表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