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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时间:2017-03-14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为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提案积极建言献策。

  截至2017年3月7日17时,共收到提案5210件。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经审查,立案4156件;对过于宏观、短期内难以落实或学术研讨性等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送有关部门参考920件;对内容相同且符合立案标准的作并案处理110件;对建议滞后或推介相关产品、项目等提案,作撤案处理24件。在立案提案中,集体提案402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9.67%。其中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301件,人民团体提案36件,界别和小组提案54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11件。在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的占34.72%; 政治建设方面的占11.67%;文化建设方面的占7.99%; 社会建设方面的占35.49%;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占10.13%。

  本次会议,委员通过提案履职建言积极性高,共有1945名委员提出提案,占委员总数的88.41%。其中,以第一提案人名义提出提案的委员1526名,参与联名提案的委员419名。总体看,提案数量略有下降,质量有所提升。选题准、调研深、情况明、分析透、建议实的提案明显增多,例如就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同时,还提交了一批监督性提案,例如有关脱贫攻坚、营改增执行情况等内容。

  本次会议提案比较集中的建议主要有: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效处置“僵尸企业”; 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清理规范各类收费,切实降低企业非税负担;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细化营改增试点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推动金融监管创新,规范互联网金融;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有机农产品标准体系和生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企业走出去;围绕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推进养老异地统筹;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类电视节目;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同时,一些提案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确保港澳繁荣稳定,维护“九二共识”共同政治基础、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外交工作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3月8日,提案委员会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广辟农民增收致富门路”,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民革中央、民进中央、致公党中央、九三学社中央、台盟中央,提案者代表及部分全国政协委员,与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办的负责同志沟通协商、共商对策,推动提案办理。

  大会闭幕后召开提案交办会,将立案提案送交相关提案承办单位办理。同时,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的规定,按照立案提案1%的比例遴选重点提案,经主席会议审定后开展督办。

  会议期间,委员们还对提案工作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提案委员会将认真研究采纳。

  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及时审查,立案后送交相关提案承办单位办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