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上旬开始,葫芦岛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旨在突出问题导向,在以往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摸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立标定界情况,查明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集中力量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绿色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此次专项排查范围包括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河流型和湖库型水源地,不包括地下水型水源地。
此次专项排查工作主要内容有三方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地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标定界情况。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否依法在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违法问题情况。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并建立详细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