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下旬,葫芦岛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共采取自查自评、现场考核、部门评议、综合评议、结果通报五个步骤,经过系统的量化评分显示,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显著加强,食品安全保持了总体稳定向好的态势,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
市食安委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一要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晰各级各部门监管事权划分;二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坚持源头严防、加强过程严管、保证风险严控;三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食品监管人员编制,特别是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增强监管执法力量,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等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