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盘锦市委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市编办结合全市镇村两级清单制度建设实际,采取4项有效措施,进一步指导各县区、经济区规范镇村两级审批服务事项管理工作。
实行镇村两级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以便民利企为目标,由各县区、经济区在本地区已有的镇(街道)、村(社区)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细化清单内容,明确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办理时限等要素,并健全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管理更加高效、透明。
厘清镇村两级权力边界。由各县区、经济区本着镇和街道侧重审批管理、村和社区做好服务的原则,优化调整本地区镇村两级权力清单,对于审批等行政职权事项,及时从村级权力清单中剔除,交由镇级行使;对于服务事项,继续由村级办理。实现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在镇、村两级的分层管理、错位设置。
严格落实审批服务事项无偿代办制度。由各县区、经济区指导镇(街道)、村(社区)依托网格管理中心,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提供全程无偿代办服务,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的次数,真正做到便企利民,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推进审批服务提速升级。由各县区、经济区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继续精简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环节、要件材料等内容,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同时,要积极推行“容缺审批”、“不见面审批”及“网上政务服务”等工作模式,全面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营造良好的便民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