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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本级巡游出租车启用新收费标准
信息来源:丹东市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6日

  1月15日上午9点起至19日,丹东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和市计量所将组织市本级的1932台巡游出租车,陆续在这里进行计价器调试。从1月15日开始,丹东市本级的巡游出租车将陆续按照新的计费标准收费。

  在交通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经过线路重联、计费数值调整等一系列操作,用时三分钟左右,就可完成一个计价器的调试工作。调试后的计价器,除具备原有的里程数显示、时钟显示及起步价外,还新增了低速等时计费功能。当计价器启动低速等时计费功能时,在计价器显示屏中下位置将出现“低速”字样,并记录显示本次低速等时的时间。同时,所产生的费用将直接累计算入本次乘车费用中,也就是累计到乘客到站后,计价器显示的最终数值中。

  新调整后的计价器,其起步价由原来的5元/2公里,调整为6元/2.5公里。夜间21点至凌晨5点,由原来的6元/2公里,调整为7元/2.5公里。也就是说,调整后的计价器,其起步显示数值白天时段为6元,夜间至凌晨为7元。虽然起步价发生变化,但此次调价里程定价没有变化。超过起步里程2.5公里以外仍为2元/公里。不足100米按照100米计收。

  至于增设的低速等时费方面,当时速低于12公里时3分钟后,每3分钟加收1元,不足3分钟不计费。

  此次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调试完毕后,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出租车企业,以及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场、商业区等公共场所出租车的管理,对拒载、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强行拼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态度恶劣的将直接停业整顿。

  在此提醒市民,一旦出现计费误差,司机出现多收费的情况,乘客要做好里程记录,并记录乘车时间、地点、出租车号,保留好乘车票据,然后对相关出租车进行投诉,以便于管理部门核实情况后予以处理并返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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