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 -> 全省各地 -> 鞍山
 
【 字体大小: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鞍山年收入12万以上个税申报开始
信息来源:鞍山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9日

  18日,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发布关于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通告。

  据介绍,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且2017年度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的个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法定休假日除外,申报期限的最后1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 字体大小: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相关信息 】
灯塔市扎实推进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工作 2017-04-24
清原县地税局12万元个税自行申报工作再创佳绩 2017-04-14
振兴地税设专人辅导企业申报个税 2013-12-24
鞍山5248位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个税 2013-04-15
黑山县地税局积极开展个体税收定额典调工作 2012-08-01